因违规“自融”,龙阳天府领交易商协会“新年第一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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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规“自融”,龙阳天府领交易商协会“新年第一罚”
发布日期:2024-02-18 07:09    点击次数:69

  2月7日,交易商协会发布了2024年的第一张自律处分公告,剑指四川龙阳天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阳天府)。

  根据公告,龙阳天府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于2019年4月以自有资金通过相关方认购非法人产品,间接认购自身发行的一期债务融资工具,影响了市场发行秩序,违反了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龙阳天府予以警告。

  “自融”简单来说就是债券发行人直接或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业内人士指出,对于一部分信用评级较差、发债难度较高且面临流动性紧张的发行人,以较低的票面利率发债压根发不出去,而较高的票面利率虽然能够吸引部分风险偏好较高的投资者,但会显著增加融资成本。因此,在结构化发债架构中,发行人通过“自融”手段,使债券的净融资规模和真实融资成本都显著低于表征。

  当前,债券的结构化发行一直是各大机构监管的重点。

  2019年12月13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规范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便提到“发行人不得在发行环节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2020年11月18日,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业务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也明确提到严禁发行人‘自融’。

  交易商协会更是在2023年启动债务融资工具违规“自融”的调查,调查发现,北方国际信托、钜融资产、长城国瑞证券、渤海证券、国联证券、国融证券、国海证券共7家金融机构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和交易环节涉嫌存在违规行为。

  今年1月12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4]38号),就债券发行相关事项作出规范:明确发行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

  对于结构化发债的风险,方正证券固收首席张伟指出,对于城投平台而言,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大背景下,结构化发行短期内对城投债兑付的影响相对较小。若发生市场波动或资金面收紧,发行人容易出现流动性危机,进而影响正常经营或债务兑付。

  此次被处分的龙阳天府是四川省成都市的一家区县级城投平台。根据企查查,龙阳天府法定代表人为汪虎,注册资本为180000万元人民币,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由四川简州空港产融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州空港)和四川省财政厅分别持股90%和10%,简州空港的唯一股东简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是龙阳天府的实际控制人。

  半年报显示,2023年上半年龙阳天府实现营收14.67亿元,同比下降2.61%,实现归母净利润1.73亿元,同比上升54.53%。

  记者分析其债务结构发现,龙阳天府虽然主要以非流动负债为主,占总债务的61%,但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债务较多,截至2023年中,龙阳天府短期债务合计有52.95亿元。货币资金为11.08亿元,故其流动性还是面临一定压力。

  根据wind数据,龙阳天府信用评级为AA,现存续债券9只,暂无违约情况,其中唯一一只今年内到期的债券是“19龙阳天府PPN001”,将于今年4月19日到期。